申請手續

申請人填寫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 申請/個案轉介表格」,並提交申請人及同時申請本服務之家人的證明文件(包括家庭經濟支柱),接受社工面見以作審批。必須遞交文件清單如下:

☑ 身份證明文件 (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)
☑ 地址證明 (水費單 / 租約 / 差餉)
☑ 租約 / 租單 / 差餉
☑ 最近6個月收入證明及銀行户口紀錄 (糧單、銀行存摺、銀行月結單)
☑ 其他境內外持有的資產 (物業、保險、股票、馬會及投資户口)
☑ 結婚證書、離婚證書、死亡登記證書、殘疾人士登記證、醫生證明 (如適用)
☑ 其他相關文件
注意︰文件不齊備,申請將不獲接納。
           申請人須先致電中心預約面見。

中心將按其緩急程度、致電中心之先後次序安排約見。